不可行羞恥的事 60靈修經文士師記十九22-30

2024-04-05
07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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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靈修經文士師記十九22-30他們心裡正暢快的時候,忽然城裡有些無賴之徒,圍繞房子,不住地敲門,對老房主說:「把進入你家的那個人帶出來,我們要與他交合。」那房主出來見他們,對他們說:「我的眾兄弟啊,不可這樣,請你們不要作惡;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,你們就不要作這羞恥的事。這裡有我的女兒,還是處女,並且有這人的妾,我把她們領出來,讓你們污辱她們;你們看怎樣好,就怎樣待她們吧。只是對這個人,你們卻不要作這羞恥的事。」那些人卻不肯聽從他的話,那人就抓住自己的妾,拉出外邊去交給他們,他們就與她交合,整夜污辱她;直到早晨,天色破曉的時候,才放她走。天快亮的時候,那女子回到留她主人住宿的那人的房子門口,就仆倒在那裡,直到天亮。到早晨,她的主人起來,開了房門,出去要上路的時候,就看見那婦人,就是他的妾,仆倒在門口,她的雙手搭在門檻上。他對那婦人說:「起來,我們走吧!」可是卻沒有回答。那人就把她馱在驢上,起程回自己的地方去了。他到了家裡,就拿起刀來,抓住自己的妾,把她的肢體切成十二塊,叫人送到以色列的全境去。看見的人都說:「自從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的日子,直到今日,這樣的事並沒有發生過,也沒有看見過;你們要思想,要商議,要討論。」
經文敘事很難不讓人跟所多瑪事件聯想在一起,作者說到那人來到老人的家裡,正吃喝暢快的時候,忽然一群無賴圍繞房子,要老人將那人帶出來,與他們交合。中文翻譯成無賴,希伯來原文使用的是更強烈的字詞—彼列之子,在舊約聖經彼列與死亡相關,與新約聖經所使用的撒但是同義字。老人懇請他們,不可作這惡事,那人既然進到他的家,就不要向他行羞恥的事;並告訴他們,他有一個女兒,還是處女,這人並且有個妾,可以把她們領出來,讓他們污辱她們。只是,不可對那人作羞恥的事。那群歹徒卻不肯,那人捉住自己的妾,把她交給歹徒,任由他們整夜污將她,直到早晨,那人的妾回到老人的門口,就仆倒在地。她的主人起來,看見他的妾,仆倒在門口,那人把妾馱在驢上,起程回自己的家,到了家,用刀將妾切成十二個塊,分送到以色列全地。看見的人顯得十分震驚,表明這是從出埃及以來,未曾發生過,也未曾見過如此殘忍的暴力事件。
默想與禱告:這是一則慘絕人寰的敘事,這群人的惡行甚至比所多瑪更加邪惡;然而,那利未人也好不到那裡,為了自身安全,竟然將自己的妾推向深淵,完全不顧她的死活,當他開門看見妾的雙手搭在門檻上,沒有查看她的情況,不帶任何感情地吩咐她起來,趕快回家。當他發現妾死了,才十分氣憤的地將她馱在驢子上。從作者記載他們的對話,妾稱他為主人,可以看出妾對那人如同奴隸,或是牲口,才會將她的屍體切成十二個塊,好像日常宰殺獻祭的動物。好心接待那人的老人也顯出道德觀混亂,對他來說,強姦男人比強姦他的女兒和那人的妾更為可恥。由此可見,他的道德觀不是建立在神給以色列人的律法,而是以自己看為好的作為標準,說明了以色列拒絕上主,個人偏行己路,以自己看為好的作為判斷是非善惡的標準。基比亞是便雅憫居住的城巿,那人認為在這裡住宿比在外邦人的城巿安全,結果卻是完全相反。神的子民所行竟然比不認識神的外邦人可怕,為什麼會這樣?給我們怎樣的警惕?作者強調以自己看為好是不可靠的道德標準,標準會浮動,會隨時間,心情好壞,內心的慾望產生極大的差異;不以神的話語作為根基的社會,將會讓整個社群瓦解,國家如此,教會也是如此。
愛我們的天父上帝,我們來到祢的面前,為自己,為兄姐,為教會禱告,今天的敘事讓我們看見行事為人以自己的喜好作為判斷標準,是非常可怕的。求主幫助我們,將祢的話語存記在心中,時常默想祢的話,好叫我們的行事為人能蒙祢喜悅,能榮耀祢。奉主耶穌基督聖名禱告,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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