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住正義 靈修經文利未記廿五23-34

2023-07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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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靈修經文利未記廿五23-34地不可永賣,因為地是我的;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,也要准人將地贖回。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,賣了幾分地業,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。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,他自己漸漸富足,能夠贖回,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,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,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。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,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裡直到禧年;到了禧年,地業要出買主的手,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。人若賣城內的住宅,賣了以後,一年之內可以贖回;在一整年,必有贖回的權柄。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,這城內的房屋就定准永歸買主,世世代代為業;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。但房屋在無城牆的村莊裡,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,可以贖回;到了禧年,都要出買主的手。然而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,其中的房屋,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。若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所賣的房屋贖回,是在所得為業的城內,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,因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。只是他們各城郊野之地不可賣,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。
 
上主表明地是屬祂的,因此地不可永賣,在禧年的時候要回到出買主的手。上主並且告訴以色列民,他們在上主面前是寄居的,在所得為業,要准許人將地贖回,一種情況,就是由至近親屬幫他把地贖回;第二種情況,自己漸漸富有,有能力贖回,把剩餘年數的價銀還給買主;第三種情況,若是完全沒有能力贖回,到禧年要歸回自己的地業。上主已經指示以色列民,地不可永賣,到了禧要回到原物主的手中。但是,城巿的房屋典當出去後,在一年之內隨時都可以贖回,若是超過一年,永歸買主,即使到了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。若是村莊的房屋,沒有一年的限制,一年之後隨時都可以贖回,到了禧年自動回到原物主的手。然而,利未人的房屋無論在城裡的,或是在村莊的,隨時都可以贖回,即是城裡的房屋,到了禧年也要出買主的手。然而,利未人在各城郊野的地不可賣,因為那是上主給他們永遠的產業。這樣規定的目的,就是避免讓利未人失去棲息處,以色列不能賣自己,作弟兄的僕人,因為他們是上主的僕人,在會幕裡協助祭司。
 
默想與禱告:居住正義是重要的社會課題,是社會安定重要因素之一,若是能夠落實居住正義將會大大降低有人露宿街頭,成為遊民的可能性,甚至能夠避免窮苦人在寒冷的冬天,因為無家可歸而凍死在街頭的悲劇。上帝指示神的子民,地和房屋不可賣斷,因為唯有創造之主才有終極的主權,神的子民在地上只不過是客旅、寄居的,即使有能力買房,只是幾十年的居住權。上帝表明祂才是地的真正主人,所有以色列人都是承租戶,到了一定的時候,要出買家的手,回到地上原物主的手裡,勢必會大大減少炒房的可能性,這樣,社會中大多數的人都有棲身處,至少都可以用付得起的價銀承租房子。今天靈修經文給你怎樣的提醒?人生中什麼是值得我們去追求的?上帝告訴神的子民,他們在神面前是客旅、寄居的,有一天都要回到永恆的家,永遠與神同在,就要在地上寄居的時刻,學習與神在一起的生活。
 
親愛的天父上帝,祢是創造天地萬物的神,祢對宇宙萬物擁有絕對的主權,對我們的生命擁有終極的主權。求主幫助我們,叫我們能夠照著祢的命令過地上寄居的生活,學習在地如在天的生活。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,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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